关于民事诉讼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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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8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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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15:00
首先,管辖权异议是有上诉期的,你没有上诉么?没上诉就是认了。
其次,你所谓的司法解释是什么?是想说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么?但是要搞清楚何谓合同履行地?没有特别约定,就是指交货地,而不是收货地。对于需要运输的合同,法律上的规定是:卖家货交第一承运人就已经履行了交货义务,货物的风险随之转移。
你不要把平常通过投诉得来的妥协性结果当做法律规定,以为只要没收到货就不算交货成功。那是商家怕投诉而做的妥协。
严格上来说,交货和收货不在同一地址时,交货的概念是货交第一承运人。而法律规定,未约定合同履行地的,以交货地为合同履行地。管辖权*是交货地,在你这个案件中,可能还是被告住所地,或者说是第一承运人地址。如果是承运人上门取货,那就是被告住所地。
所以,先别急着说裁定违法,想着投诉,先把事情搞搞清楚。看到底裁定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