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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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09:42
?>摘要【物业管理条例(2018修正)】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7-04物业人员堵车负什么法律责任您好,我是律临平台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您好,我是律临平台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您好您可以看下对方的行为有没有侵害到您的实际财产或者给您的人身权利造成实际的损失,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否则可能就是普通的民间纠纷的【物业管理条例(2018修正)】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您可以看一下如果物业有这些情况的话也是属于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范畴的但是根据您的简单描述是无法做出简单的判断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09:42
摘要【物业管理条例(2018修正)】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7-04物业人员堵车负什么法律责任您好,我是律临平台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您好,我是律临平台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您好您可以看下对方的行为有没有侵害到您的实际财产或者给您的人身权利造成实际的损失,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否则可能就是普通的民间纠纷的【物业管理条例(2018修正)】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您可以看一下如果物业有这些情况的话也是属于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范畴的但是根据您的简单描述是无法做出简单的判断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09:42
摘要【物业管理条例(2018修正)】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7-04物业人员堵车负什么法律责任您好,我是律临平台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您好,我是律临平台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您好您可以看下对方的行为有没有侵害到您的实际财产或者给您的人身权利造成实际的损失,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否则可能就是普通的民间纠纷的【物业管理条例(2018修正)】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您可以看一下如果物业有这些情况的话也是属于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范畴的但是根据您的简单描述是无法做出简单的判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