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3 18:19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06:35
法律分析:没有。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经营(含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1、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2、县级以上地方*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可以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部分机动车行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工地土方石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烧烤、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应急措施。3、在城市*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县级以上*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4、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5、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