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3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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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3:14
摘要有使用权,所有权是归集体,宅基地虽然不能继承,但继承农村房屋的继承人可以“连带”使用宅基本。《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该规定确定了“地随房走”之原则,明确了继承房屋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物权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9-01有一个祖传老宅,同时自己又有房屋,能有两块宅基地使用权吗?您好,我是百度的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建议申诉控告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如果您的权利遭受到了侵犯,您是可以请求国家法律给予保护的如果您的权利遭受到了侵犯,您是可以请求国家法律给予保护的,你可以诉说一下,我来帮您分析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城镇居民不得购置宅基地,除非其依法将户口迁入该集体经济组织。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即我国对宅基地使用权实行严格的“一户一宅”制。3、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但对于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另行分配宅基地。4、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以继承,但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此时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还需经乡(镇)*审核,由县级*批准。如果不符合条件,则继承人只能把房屋转卖给符合申请条件的第三人,由第三人依照相关程序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有使用权,所有权是归集体,宅基地虽然不能继承,但继承农村房屋的继承人可以“连带”使用宅基本。《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该规定确定了“地随房走”之原则,明确了继承房屋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物权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您好,您对我的回复满意的话,希望能在采纳后给我一个赞哦,您的鼓励是我回复的动力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