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2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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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21:54
法律分析:参保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一)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所致伤病的;
(二)自杀自残(精神病除外)导致伤亡的;
(三)整形、美容、矫正治疗的;
(四)因引产、流产和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
(五)在境外发生的;
(六)有第三者责任赔偿的;
(七)其他不符合居民医保规定支付范围的。
法律依据:《济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 参保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一)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所致伤病的;
(二)自杀自残(精神病除外)导致伤亡的;
(三)整形、美容、矫正治疗的;
(四)因引产、流产和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
(五)在境外发生的;
(六)有第三者责任赔偿的;
(七)其他不符合居民医保规定支付范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