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3 00:53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4 08:01
法律分析:在监察机关对你采取诸如谈话、讯问、留置措施之前,能够主动交代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无论是未被掌握,还是已经被监察机关立案初核,都算是主动投案。
法律依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主动投案,是指:(一)党员、监察对象的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未被纪检监察机关掌握,或者虽被掌握,但尚未受到纪检监察机关的审查调查谈话、讯问或者尚未被采取留置措施时,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二)涉案人员的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未被纪检监察机关掌握,或者虽被掌握,但尚未受到纪检监察机关的询问、审查调查谈话、讯问或者尚未被采取留置措施时,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