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近视可以报考公务员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4 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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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7 00:55
*和海关一些职位不行,别的都能。对视力有要求的报名时候都会说明,不用担心,我也是高度近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7 00:56
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要是报考*、海关等公务员要求裸眼视力1.0以上的。可以通过近视手术,术后视力正常可正常报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7 00:56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主要是看你报考的是什么职位 ,有的职位并没有要求眼睛度数的 ,具体要看公告里面的职位要求的。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7 00:57
可以,校正后双眼不超过0.8,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以下是公务员体检要求: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